綜觀當今保安服務業發達的國家,我們會發現,各個國家都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保安服務業經營管理體制,對保安服務業各方面的內容都有明確規定,無論是企業資金來源、經營活動方式與內容,還是從業人員資質,只要沒有超越相關法律規范,政府就不會進行過多干預,而是任由其自主經營、自由競爭,使之完全市場化。
與之相比較,我們有廣闊的保安服務市場,發展潛力巨大,保安服務需求來自方方面面,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但是,當前,我國保安服務業經營管理體制尚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保安服務業的發展。為促進我國保安服務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全面提升我國保安服務企業的綜合實力,以在即將到來的激烈市場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必須逐步完善保安服務業經營管理體制,為我國保安服務業的良性有序發展營造合理化的環境。
可以看得出來,絕大多數國家的保安服務業都是以企業行為開展業務,走的是純粹的市場化道路。企業在國家、政府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所規范的框架內開展業務,而不必擔心過多的行政干預。
我國保安服務業應該借鑒國外比較科學合理的行業管理機制,正確處理公安機關與保安服務企業的關系,逐步建立起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企業的監督指導體系。2010 年1月1日施行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我國第 一部保安服務行業法規,已經明確了公安機關與保安服務企業,以及保安服務活動的關系,即“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現行的保安服務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經辦的政策加以調整,公安機關由經辦保安服務公司轉為監管保安服務活動。保安服務企業的經營活動將在公安機關的指導監督之下自主經營,實現政企分開,保安服務業的經營管理體制將進一步得到理順。
我國廣闊的保安服務市場,以及巨大的發展潛力,已經為國內外相關行業人士所了解和認可。隨著市場的逐步放開,國外一些保安企業將不可避免地進入我國保安服務市場,這雖然會在客觀上刺激我國保安服務業的發展,但不容忽視的現實是在短期內必然會對國內的保安服務市場造成巨大沖擊。
因此,對現有常熟保安服務企業進行優化組合,推進保安服務公司集團化改革,擴大保安服務企業經營規模,是保安服務企業發展的趨勢之一。當前,已有部分保安服務公司走上了集團化經營的道路,逐漸形成了規模效益。市場驗證,通過強強聯合,走集團化道路,能使企業擁有雄厚的實力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